据悉,近日,甘肃高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布了一则公告,公告主要是指一位微信用户在朋友圈发布一条有关某驾校的虚假广告。高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对虚假广告发布者进行了行政处罚。这也是该部门查处的首起微信用户违法广告案。
近日,甘肃高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通报了一则“高台县工商质监局查处首起微信用户违法广告案”,这是该部门查处的首起微信用户违法广告案。
公告称,微信用户张某微信朋友圈共有5007名好友,其在收取他人费用后,在朋友圈发布了一条有关某驾校的广告,而该广告被证实为虚假广告。相关驾校发现这条虚假广告后选择投诉,高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对虚假广告发布者进行了行政处罚。
高台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公告原文:
近日,高台县工商质监局查处了一起网络虚假广告案件,这是该局查处的首例利用微信号发布虚假广告信息的案件。
案件来源于某驾校投诉,称某微信用户利用自已的微信朋友圈擅自编改并发布了该驾校招收学员的虚假广告,对其驾校造成了不良影响。经调查,当事人张某因与该驾校有私怨,便将自已朋友圈内收到驾校发布的原始广告内容进行编改,委托陈某利用微信进行发布和扩散。陈某收取费用后,对受委托发布的广告内容未进行依法核对和查验证明文件就通过手机微信朋友圈(5007人)迅速扩散,发布了虚假广告。尽管陈某在知情后进行了澄清和更正,但其行为破坏了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对驾校的经营行为产生负面影响。事件查明后,该局对广告发布者陈某依法进行了行政处罚。通过此次案件的查处,有效遏制了不法商家利用微信平台发布虚假广告的势头,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今后,高台县工商质监局将不断加大对广告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特别是新兴媒介领域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的整治力度。提醒广大互联网微博、微信用户,在微博、微信上发布以盈利为目的违法广告同样要受到新《广告法》的约束,微信朋友圈发广告要谨慎,小心惹上“大麻烦”。
有人认为,微信应该专门搞个审核部门,被举报次数多的文章由人工审核后强制加入显眼标志和事实描述,并推送给已经转发过的用户,禁止原作者删除,在作者关注页面加入原创谣言发布数量。这样不知是否有效?腾讯会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