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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快报侵犯今日头条名誉权被告上法院
2021-05-18 07:07  浏览:0

  最近今日头条似乎运势不顺,先是遭苹果AppStore的无端下架,现又被现代日报职责抄袭。最新消息,近日,今日头条对于现代日报的无端指责已经侵犯到了自身的名誉权,故将其告上法院。

  海淀法院发布案件快报,“今日头条”因不满被“现代快报”指责为“今日偷条”、“今日剽客”,“今日头条”的运营方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将江苏现代快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现代快报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诉至法院。

  今日头条

  并要求两被告立即停止对原告的名誉贬损行为,删除相应侵权文章;在“现代快报”微信公众号第一条位置、现代快报网站首页显著位置、现代快报报纸上连续三十天刊登道歉声明,并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显著位置刊登道歉声明,消除影响;赔偿经济损失100万元及合理支出1500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诉称,被告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无锡头条”自2015年8月27日起连续几天发布了《现代快报致无锡今日头条的一封公开信》、《致今日头条APP客户端:我们不需炒作,我们是在维权》、《致今日“偷”条:传统媒体不能任人宰割,新媒体不能为所欲为!》,《今日头条,听说你家在打击抄袭,为何不从自己打起》等多篇文章,并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现代快报”发布文章《无锡今日头条,建议你改名为“无锡今日剽客”》。

  在上述文章中,被告在没有任何事实依据的前提下,故意捏造事实,称“像无锡今日头条这样的公司,一边说大便是臭的,一边大口大口地吃”,”“无锡今日头条这是赤裸裸的销赃啊”、“今日头条为自己牟利,这样堂而皇之的窃取”,并多处使用“吃大便”、“销赃啊”、“今日剽客”、“今日偷条”等贬低性词语恶意贬损原告声誉,文章阅读量在发布后六天内总计已有9万多人,并被多家媒体、微信公众号进行复制转发,对原告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造成了原告的社会评价降低。

  目前,此案在进一步审理中。

  许多网友感叹:行业中的竞争竟到如此地步?不过,这恐怕还不是最“狠”的。小编认为,行业之中有恰当的竞争是可以的,而且也是很有必要的。但是,如果是恶性的竞争“害人害己”,最终也会自食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