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Facebook涉足视频领域,这意味着其商业的模式将在慢慢的改变着。而Facebook为吸引YouTube网红,这意味着与网红分成广告营收。到底这种做法是否正确呢?
北京时间8月2日消息,据彭博社报道,数年前,社交媒体公司向人气用户付费是不可思议的。社交媒体的商业模式是:免费向用户提供服务,收集用户信息。但现在,Facebook、Instagram和Twitter在大踏步涉足高质量视频内容领域,并吸引YouTube粉丝,它们一直在考虑改变商业模式。它们希望吸引网红。Facebook 和Twitter意识到,如果想获得最多、最活跃的受众,它们就需要能吸引观众最多的视频。这意味着与网红分成广告营收。
Captiv8负责人克利须那·萨布拉马尼安(Krishna Subramanian)表示,“内容创作者控制着用户活跃度和眼球。他们上传的内容越多,Facebook用户活跃度越高。分成广告营收将解决平台与制作人之间的一大问题,制作人会发布更多内容。”
Facebook和Twitter希望网红在它们的平台上发布大量非广告性质的原创视频。它们还需要应对广告性质的视频,因为这类视频不会给它们带来一分钱广告营收。由于清楚无法“消灭”广告性质的视频,社交媒体公司希望网红把它们标识为广告,并尝试说服背后的品牌付费推广这类视频。对于社交媒体公司来说,这无疑是一个不容易把握的平衡:让网红高兴,不会投奔其他平台,但牢牢控制广告性质的内容,以便获得广告收入——又不能惹恼用户。
Twitter将通过一项被称作Amplify的计划与网红分成广告收入。Twitter内容合作业务负责人迈克·帕克(Mike Park)表示,该公司已从YouTube挖来与网红有密切联系的专家。他的团队以及Vine(Twitter旗下短视频应用)高管与人气最高的网红会晤,了解他们打造品牌的计划。
与YouTube一样,Twitter开始插播片头广告。一名消息人士透露,Twitter只分成广告营收的30%,其余70%归网红——分成比例与它和Buzzfeed、《国家地理》等媒体达成的协议相同。
帕克表示,“网红们有大量活跃受众,但缺乏创收机会,我们倾听了他们的呼声。”
但在Facebook,高管们反对片头广告,因为用户在浏览信息流时视频会自动播放,插播片头广告的风险很高,因为用户会跳过信息。Facebook视频业务负责人弗芝·西莫(Fidji Simo)说,“我们只是希望找到更适合我们平台的模式。”与帕克一样,她一直在积极吸引网红。上个月,她在网络视频会议Vidcon上呼吁网红在Facebook上发布视频。
《华尔街日报》刊文称,Facebook直接向人气网红派送现金,例如,凯文·哈特(Kevin Hart)与Facebook签订了价值60万美元的合同。但西莫在制定一套分成营收的长期解决方案,将惠及更多网红。她说,在长视频中插播广告可能是个好办法。
西莫表示,“未来数月我们将尝试多种不同格式,可能不会采用一刀切的模式。”在早期试验中,Facebook与网红分成插播广告的收入,网红分成比例为55%——与YouTube相同。
当然,网红也没有在坐等社交网络媒体公司制定收入分成方案,他们完全绕开社交媒体公司,与品牌达成拍摄广告类视频的协议。据Captiv8称,品牌每月仅在Instagram上的影响者营销支出就超过2.55亿美元。
过去,Instagram不让用户发布广告性质的视频,而且封杀外部链接。但现在它让用户标记品牌,品牌可以付费作为正式广告推广这些视频。视频长度也由过去的15秒延长至60秒。向人气最高的网红提供赚钱途径,而非简单地封杀他们,疏远他们的海量粉丝,显然是一种更好的方法。
非通过系统购买的广告会使Instagram用户体验一团糟。最近,Instagram帖子由按反向时间排序改为按一种算法排序,这意味着Instagram必须担心广告出现的频率。
其实,问题已经很明确的摆在那里,品牌是不会愿意为同一段视频花两次钱的。而为了吸引YouTube网红而与网红分成广告营收这样做没有任何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