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教授岗位基本条件:
有两种,一种是聘任教授担任专业技术职务10年,另一种是聘任教授10年以内5年。
具体如下:
一、聘任教授专业技术职务满10年,同时符合以下两项人才和奖励条件。
(一)人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973”项目负责人,或国家“863”项目负责人,或国家科技支撑项目负责人,或国家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大研究项目负责人;
2.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估组成员;
3 .省级高级专家或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4.国家宣传文化系统“四批”人才。
5.他人有突出贡献,在行业内享有较高声誉,被公认为一流人才。
(二)奖励(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获得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和科技进步二等奖(前五名个人);或省(部)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三名个人)或二等奖(第一名个人);
2.获中国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一等奖(前三名)或二等奖(前二名);
3.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三名个人)或二等奖(前二名个人);
4.获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省人民政府教学成果奖(个人排名第一);
5.获国家部委(局)颁发的国家文化艺术奖一等奖(个人排名第一)或省人民政府颁发的个人文化艺术奖一等奖(个人排名第一);
6.与上述奖项相当的其他行业或专业奖项的获奖者。
二、聘任教授专业技术职务不满10年,已满5年,并同时符合以下两项人才和奖励条件:
(一)人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第三世界科学院院士或俄罗斯自然科学院院士;2.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3.新(跨世纪)一亿人才工程国家候选人;4.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5.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6.省级拔尖创新人才(一、二级);7.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8.国家级教学硕士;
9.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A类);
10.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首席科学家或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首席科学家;
1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主持人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主持人;
12.重点引进该领域急需、紧缺的海外高层次人才;13.其他做出重大贡献、在省内享有较高声誉、在行业内得到认可的一级人才。
(二)奖励(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和科技进步一等奖(前十名个人)或二等奖(前四名个人)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前两名个人);
2.获中国大学人文社会科学成果奖一等奖(前两名个人);3.获国家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两名个人);4.与上述奖项相当的其他行业或专业奖项的获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