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级岗前安全培训应包括:
(一)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三)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中的权利和义务;
(4)相关事故案例等。
车间级岗前安全培训应包括:
(a)工作环境和风险因素;
(二)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三)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和强制性标准;
(四)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急救;
(五)安全设备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六)车间(工段、区、班组)的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
(七)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以及应当注意的安全事项;
(八)相关事故案例;
(9)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团队级岗前安全培训应包括:
(一)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二)岗位之间工作联系的安全和职业卫生事项;
(3)相关事故案例;
(4)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的职工调整工作岗位或者离岗一年以上上岗的,应当重新接受车间级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