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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财政厅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商务 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2024-05-03 08:05  浏览:208
1688b>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财政厅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商务 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桂商建发〔2015〕11号

各市、县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

为加快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2015年中央1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 〔2014〕51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 (试行) 》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2015年5月27日

(联系人:广西商务厅:陈斌,电话: -2211815、

广西财政厅:莫承明,电话: -5331679、)

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商务进农村

综合示范工作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2015年中央1号文件和政府工作报告精神,加快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结合广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发展概况

(一)基本情况

广西电子商务发展已经起步,2014年,广西电子电子商务交易额达2100亿元。随着南宁市、桂林市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南宁高新区创建“首批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南宁百货美美购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广西电子商务发展趋势,南宁、柳州、桂林入选网商发展指数百强城市,防城港东兴市、崇左凭祥市入围阿里巴巴中国电子商务百佳县,广西已形成示范城市、基地、企业引领发展的新格局,电子商务步入加速发展通道。

为进一步发挥电子商务对于破解“三农”问题、推动农村经济新一轮发展的重要作用,广西高度重视发展农村电商。

2003-2013年,广西农产品网上促销累计成交1400多万吨,交易金额300多亿元。2014年,广西在贵港市、巴马县正式启动“广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11个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同期投入运行,阳朔、扶绥、浦北等13县(市、区)成为全国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工作试点县(市、区),广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进入新阶段。广西农村电子商务建设通过支持搭建广西农村电子商务平台,重点促进农村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农产品流通交易,电商进农村体系建设等,建设完善农村电子商务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积极探索建立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体制机制,促进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截至2014年底,全区已建成“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标准化示范点37个,通过积极推进,示范引领,取得一定成效。一是实现网上交易额538.6万元,其中,网上代购代销215.5万元,推动农资下乡322.3万元。二是提供便民服务。助农取款交易17301笔,代收快件3175件、代缴通讯、水电等费用260.6万元。

(二)基础条件

1.农村公路、邮路情况。广西农村公路总里程8.82万公里,占广西公路总里程的86.6%,其中县道2.43万公里、乡道2.81万公里、专用公路569公里、村道3.52万公里。广西1126个乡镇通达率为100%,通畅率为99.73%;1.44万个建制村通达率为99.18%,通畅率为58.52%。广西邮政邮路总长6万公里,邮路通达范围涵盖广西各级市、县、乡、村,能满足广西老百姓日常邮政通信的需要。广西普邮实物运递网以建设现代化邮政网路、满足社会大众用邮和企业业务发展需要为目标,综合利用铁路、公路等运输方式,基本建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邮政网路运行平台,含普邮通信网和快速运递网。全区共有邮路812条,邮路总长度11.9万公里,各类邮政配送汽车1800多辆,构建起通达广西各地的物流网络,根据选择物流产品的不同, 14个地级市城区范围内实现次晨达,地级市城区寄至县城区域实现次日递。2013年,广西各类邮件处理量为1.79亿件,日处理量近50万件。

2.互联网覆盖率。广西固定互联网宽带接入用户688.8万户(含移动宽带融合业务用户75万户);移动互联网用户2706.2万户。截至2014年底,各地级市均已开通4G网络,乡镇以上地区3G网络覆盖率达到100%,宽带小区覆盖率达到55.5%。2015年将实现广西行政村100%通互联网。

3.农特产品资源及优势产业等情况。依托自身资源优势,广西各地加快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调整,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和产品。广西具有四季均可生产时令蔬菜的优势,名、特、优、新品种资源有452个,广西野生蔬菜共有96个科289种,全境均有分布的野生蔬菜共84种,为选育新品种和开发新产品、满足市场需求提供了条件。特别是广西的秋冬菜、夏秋寒凉地区的反季节蔬菜优势极为突出,对市场的淡季供应十分重要。近年来,广西蔬菜生产加快向优势产区集中,区域化格局基本形成,蔬菜播种面积超过100万亩的地级市有6个,有26个县(市、区)达到20万亩,61个县(市、区)突破10万亩,基本形成了右江河谷和湘桂通道的秋冬菜、沿海夏秋反季节菜、中心城市菜篮子、桂中桂东南丘陵山区、桂西北高山特色无公害蔬菜、创汇蔬菜、食用菌等六大商品菜生产优势区,广西上市蔬菜90%以上由这些优势产区生产。水果是广西传统产业,柑桔、香蕉、荔枝、龙眼、芒果、柿子等大宗水果产量位居全国前列,其中柑桔、香蕉两大优势水果产量占广西水果总量的57%,分列全国第4和第2位,荔枝、龙眼面积和产量均居全国第2位,柿子产量排名全国第1位。近5年,广西先后创建了20个无公害水果示范基地县,建立了450个水果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615万亩水果通过无公害产地认定。广西63个水果产品获“广西名优产品”称号,10个产地获农业部名优基地称号,优质果品率从30%提高到58%。灵山荔枝、百色芒果、平南龙眼、容县沙田柚等多次获得全国农业博览会金奖。

(三)存在问题

1.农民“触网”意识不强,对“网购网销”普遍陌生且缺乏信任。

2.广西农村物流网络不发达、配送成本高。除了中国邮政外,顺丰、四通等主要的快递企业的营业网点最多只建设到县城。

3.广西农村地区电商人才相对缺乏。电子商务战略设计、运营管理、系统建设方面可供调度的人才不多。

二、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市)建设为抓手,依托“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供销、邮政、农党网体系以及大型龙头流通企业、电商企业,重点促进农村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农产品流通交易和电商进农村体系建设等,建设完善农村电子商务配送及综合服务网络,探索建立促进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体制机制,促进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全面提升。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创新推进。坚持规划先行,将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作为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的重要引擎和城镇化建设的重要产业支撑,与县域服务业聚集区、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现代特色农业(核心)示范区、生态乡村和新农村建设等有机结合,创新农村电子商务模式和发展推进机制及配套政策措施。

整合资源,畅通信息。充分利用农村现有市场、信息资源,积极引导电商企业开拓农村市场,将存量整合与增量投入有机结合,使资源发挥更大效益。与供销、邮政、农党网深度融合,建立和完善农村商务信息应用与共享机制,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避免平台孤岛、重复建设。

突出特色,深化应用。坚持因地制宜,因县(市、区)而异,优先选择公众急需、受益面广、信息密集的消费品、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等流通行业开展示范,取得重点突破,不断深化应用,立足本地,面向广西,辐射全国,探索具有农村特色、可复制推广及辐射带动作用强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模式。

企业主体,政府支持。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和企业主体作用,政府加强示范引导、统筹协调,提供政策支持,改善营商环境,充分调动流通、电商、供销、邮政、物流、金融、通信等行业企业广泛参与农村电子商务。

(三)投资建设规模、资金来源和发展目标

自2015年起3年内投资约10亿元,每个地级市至少创建2个以上具有典型带动作用的示范县,全区培训农村电商人才10万人次以上,建设30个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市、区),每个县(市、区)建设1-2个县级运营中心和100个村级服务站、培育1家农村电商物流企业。

项目建设经费将通过向国家争取专项资金,自治区、市、县(市、区)各级财政安排配套资金和引导社会力量投资等方式、途径筹措,专项用于支持建设农村电商公共服务网点、电商产业基地、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和电商人才培训工作。同时,鼓励各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电子商务平台、电商园区及农村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的发展和建设。

通过示范县农村电子商务项目建设,促进网购网销快速发展1688库移动站,农村商品物流配送能力和农产品商品化率大幅提高,基本实现快递到乡镇,配送到村屯,电商氛围浓厚,配套体系健全,与“三农”发展融合。纳入示范的日用消费品、农资网点和农产品流通设施基本具备电商终端服务能力,实现与企业总部联网。农产品、手工艺品、乡村旅游等农村特色商品网络销售商或网店较快发展,电子商务物流成本逐年下降,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显著提高,电子商务交易额年均增长30%以上,形成“一网多用、城乡互动、双向流通、平急共用、融合一体”农村现代流通体系。

三、主要任务和支持重点

(一)主要任务

围绕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和农村电商综合服务需求,构建农村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支持电商落地农村,提高农村电商应用范围,引导电商服务企业深入农村,培育开发农村电商企业,优先扶持返乡农民工、残障人士等发展电商,加快电子交易、网上购物、在线支付、快递配送等协同发展的农村居民生活类电子商务生态链。

1.支持电商企业开发农村市场。鼓励企业在县(市、区)建立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在乡镇建立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借力广西农产品信息网络等作用,支持电商企业与骨干流通企业整合资源,优势互补,构建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的网上通道,提高农村商品物流配送能力,扩大农村网购网销规模。

2.完善企业信息网络。以参与企业为重点,构建完善企业总部、商品物流配送中心、直营商场(超市)、乡镇商贸中心、农家店联网互通的企业信息网络。实现企业经营管理,处理订单、报表等业务,实现内部供应链(门店、配送、总部)和外部供应链(上游供应商、生产厂商、下游客户)的信息及财务数据交换;实现农家店线上购销存、订单管理、办理增值业务等;实现对流通企业、农家店经营情况进行分析统计。

3.拓展终端服务业务。充分利用乡镇商贸中心、农家店、乡村庄稼医院、乡镇邮政所、村民活动中心、农村青年创业基地等现有资源,支持供销、邮政、电商、流通和家电维修企业建设电子商务终端服务网点,为农村居民提供网络代购代销和配送服务,拓展金融、通信、信息、旅游、健康养老等服务。

4.加强区域信息对接。示范县将消费品、农资流通企业、农家店以及农产品产地市场等纳入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平台,实现网上信息服务、购销对接、交易撮合、在线支付、统计分析、预警预测等功能,提升农村商务信息服务效果和政府调控市场效能。

5.扩大电子商务应用领域。扩大电子商务在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网络中的应用,实现线上和线下交易的融合;依托已有电商平台和电商服务企业,支持社会青年和大学毕业生创办电子商务企业或开展网络销售,促进农业生产的组织化与标准化;适应生态乡村建设需要,将网络零售方式引入农村,鼓励有条件的流通企业发展“全企入网、全民触网、电子商务进万村”,推进农家店向实体店与虚拟店融合发展,成为网购提货终端和网销服务点、农民居家消费的贴心店。

6.提高农村电子商务应用能力。加强电子商务进农村的培训与宣传,提高基层政府、农产品流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民对电子商务的认识和应用电子商务能力。多渠道培训农村电子商务从业人员,增强农村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电子商务的能力,促进网购网销规模的扩大和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

(二)支持重点

1.支持网络信息监管平台建设。支持电商企业和电商服务企业打造农村电子商务网络信息监管体系,支持骨干商贸物流企业(包括供销、邮政等)探索创新农村电子商务实现途径,改造完善农村电子商务配送及综合服务,实现农村电子商务信息化服务和交易功能。

2.支持网点建设。扶持进入农村市场从事日用消费品、农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和农产品流通的骨干企业、供销社、邮政和电商企业,支持商品配送中心、商场(超市)、农产品集配中心 (批发市场)、乡镇商贸中心,农家店、庄稼医院、邮政服务网店等实施信息化改造,推动电商与流通、电商与配送服务结合的新型商品流通方式。

3.支持培训。支持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培训,培训对象包括相关政府部门、企业和农村经济组织、专业合作社和创业青年等。

4.支持其它配套设施建设。包括服务电商进农村的物流配送企业、配套农产品网销的相应设施等。

四、建立完善相关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

各示范县(市、区)要创新机制,改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积极探索建立有利于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财税、金融、土地、收费等方面政策,探索制定适应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标准、统计、信用制度等。

五、推进方式和步骤

(一)申报示范县(市、区)基本条件

以县(市、区)为单位,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建设。示范县(市、区)应具备以下条件:

1.县(市、区)人民政府重视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建立工作协调机构,制定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及相关要素支持政策,县级商务部门配备人员力量充足精干,有能力推进该项工作。

2.县(市、区)消费规模在广西靠前,农产品资源相对丰富,农村人口相对集中。

3.交通、通信、物流配送等基础设施较完备,公路、宽带网络基本实现“村村通”,“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基础条件较好,农村流通网络健全、农家店成活率较高,建有日用品、农资等配送中心。

4.有国内、区内知名电商企业入驻,或有入驻意向并已与当地政府正式接洽,拥有一定数量的骨干流通企业和电商服务企业,初步形成电子商务产业链条。

5.拟实施的项目明确具体,符合政策支持方向,项目建设数量符合县域实际,企业有投资电商发展的能力和积极性,当地政府有财政配套等相关扶持政策,项目建设具有一定规模,能较好发挥财政资金的带动放大效应。

6.知名电商企业、骨干流通企业以及供销、邮电企业合作较好,具有共同推进电商深入农村发展的愿望。

7.整合商务、邮政、供销、农党网等信息资源,建立统一共享的服务平台。

(二)承担项目建设的主体

1.电商企业和电商服务企业。

2.实施区域具有流通网络的供销社。

3.实施区域具有农村流通配送网络的邮政机构。

4.实施区域的骨干商贸流通企业。

5.院校科研单位,其他物流配送、金融服务类企业和青年创业基地、农业专业合作社组织、农村个体经济组织等符合实施方案要求的新型流通服务企业。

6.各乡镇基层政府及村级组织。

(三)实施方式

以县(市、区)为单位,由当地人民政府制定分年度推进实施方案,企业作为投入项目建设的主体。通过资金支持,逐步探索和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程建设。

(四)工作步骤

按照广西统一部署,结合各地实际情况,按区域分步推进的思路,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工程建设以县(市、区)为独立单元开展建设,主要内容为设区市综合服务体系建设以及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点建设。由承办企业负责对各县(市、区)区域中心、村级服务点进行统一管理、业务指导和知识培训。

1.启动阶段(2015年1-2月)

总结“电子商务进万村”综合示范试点经验,调研基层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基础条件,依据县(市、区)人口、消费规模和农村交通、通信、物流等基础设施情况,制定“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市、区)遴选标准和办法,择优确定示范备选县(市、区)。通知示范备选县(市、区)以政府名义,制定完善申报文件、项目具体实施方案等资料,上报自治区。自治区商务厅组织进一步修订完善上报的项目实施方案后,组织专家对各个示范备选县(市、区)项目方案进行评审,初步确定2015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市、区),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商务部审批。商务部下达项目计划后,项目县(市、区)按照《招标法》及有关规定及时开展有关项目建设,有序推进实施。

2.实施阶段(2015年3-10月)

推进项目实施。各示范县(市、区)及区直有关单位依照项目实施方案,组织项目实施,确保项目在规定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

开展业务培训。多层次、多渠道开展培训,提高政府、企业等各行业人员应用信息技术、电子商务的能力。

加强检查交流。加强检查调研,督促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适时组织参观交流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财政厅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子商务 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推广先进经验,促进平衡推进。

开展中期评估。各示范县(市、区)对规划实施及时开展中期评估,切实调整建设项目,完善推进措施,确保规划目标实现。

3.总结阶段(2015年11月至2016年12月)

全面检查和验收全自治区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建设完成情况。由自治区财政厅、商务厅组织开展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工作。评价结果作为今后是否继续支持及安排资金的重要依据。

4.推广阶段(2017年1-12月)

在总结广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为小组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广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商务厅。各示范县(市、区)要健全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广西电子商务发展趋势,相应成立组织机构,落实工作责任,组织和协调辖区相关部门、企业深入扎实推进工作。当地商务部门要落实2名以上商务信息服务员,乡镇落实1名以上电子商务信息服务助理员(可由商贸流通企业兼任),负责收集生产、生活资料需求信息,做好信息收集、上报和购销对接服务。

(二)明确职责分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实行“属地推进,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办法。自治区商务厅和财政厅负责行业指导和及时下达资金;示范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推进责任主体,要在总体工作方案指导下切实制定好当地具体的实施方案,负责引导和支持电商企业、电商服务企业等农村打造电子商务网络平台,推进农村流通设施、县域(产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及县域商务服务信息联网等项目的实施。

(三)加强业务培训。各示范县(市、区)要制定电子商务进农村培训计划,编制农村流通设施信息化改造提升工程规划及实施方案,合理安排相关培训经费,适时培训相关部门和企业操作人员,使参与示范工程的项目实施单位服务人员全面接受培训。培训经费控制在整个项目经费的10%以内,确保应知应会。

(四)抓好智力支持。重视发挥中介组织作用,鼓励各级电子商务协会、学会、产业联盟等中介组织和大专院校开展服务,举办学术与科研交流,提供商务信息服务政策与技术咨询服务,帮助企业和市场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五)加大政策配套和支持力度。贯彻落实国家扶持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发展的各项政策,研究制定促进通信、金融与农村流通信息化、电子商务互相支持、协同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适应农村流通信息化、电子商务发展的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融资机制。县(市)人民政府要落实政策扶持资金,采取以奖代补、专项补助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示范企业及项目的扶持。

(六)健全管理制度。自治区将研究制定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项目管理制度、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等,定期考核评价示范县电子商务建设和应用情况,及时报送示范进展情况和年度工作总结,确保示范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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