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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对犯罪未遂的处罚有哪些(犯罪未遂减轻处罚的情形)
2022-11-14 12:56  浏览:2

犯罪嫌疑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因被制止、突发事件等因素未能得手的情况很普遍,如抢劫时被抓捕、盗窃时突遇失火等,这些情况,在法律上有个专有名称:犯罪未遂。犯罪未遂也是犯罪,同样需要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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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未遂处罚会轻吗?

北京市京都(深圳)律师事务所博超律师解答:

1、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为犯罪未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2、《刑法》对犯罪未遂的处罚规定: 第二十三条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是犯罪未遂的特征与处罚原则。犯罪未遂所具有的三个构成要件或特征也是与故意犯罪的其他停止形态相区分的标志:

(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这与犯罪预备相区别;

(2)犯罪未完成(未得逞)而停止下来,这与犯罪既遂相区别;

(3)犯罪停止在未完成形态是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所导致的,这与犯罪中止相区别。

博超律师总结:

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在一般情况下,由于未遂犯所造成的实际危害,比既遂犯轻些,故对未遂犯的处罚一般要轻于既遂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至于从轻或者减轻的幅度大小,则应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但对于情节特别恶劣、危害后果严重、人身危险性大的未遂犯,也可以与既遂犯同等处罚,而不予从轻或者减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