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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辩权的现实案例(关于抗辩权的案例)
2022-11-13 16:00  浏览:5

在担保中,什么叫先诉抗辩权?求具体的例子说明!

所谓“先诉抗辩权”,其实简单一点说就是,如果债权人没有通过诉讼或者仲裁程序,并申请强制执行债务人财产的,保证人可以拒绝承担担保责任,当然,只有在一般保证中才存在“先诉抗辩权”。当然,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先诉抗辩权”会受到限制。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明确规定: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具体来说,比如A将一笔钱借给了B,C为B提供了担保,且为一般保证。如果B未能按时向A还款,A要求C承担担保责任,但如果此时,A还未通过诉讼或仲裁程序要求B回款且申请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的,则C即可以以“先诉抗辩权”为由,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举例说明合同中的先履行抗辩权

比如合同约定,买方于某年一月付款,卖方于同年六月发货。此约定对卖方来讲具有期限利益或顺序利益。期限利益的主要表现,在于卖方可以利用买方的资金及时间差去组织货源。如果买方到期不付款,卖方到期也可以不供货。不供货的原因,在于买方未付款。

此种情况不能视为双方违约,而应认定买方违约,卖方因对方违约而行使抗辩权。履行合同条件,一方的履行是另一方履行的前提条件。如有的买卖合同明确规定:“款到提货”或“交款提货”,在类似的规定中,顺序利益和期限利益表现得不是很明显。但一方履行与另一方履行之间的关系,却十分明确。

扩展资料

抗辩权的客体是请求权,而且该项请求权只能是具有财产内容的抗辩权。民事权利如果从作用上划分,可区分为请求权、抗辩权、支配权和形成权四种,其中请求权的客体为被请求人的给付行为,支配权的客体为被支配的对象如物、智力成果、人格利益等,形成权的客体为民事法律关系自身。

而抗辩权的客体则是他人的请求权,这是由抗辩权的作用所决定的,因为抗辩权是对抗他人请求权的一项权利,其行使的结果是他人的请求权暂时或永久地不能实现。

同时,请求权作为抗辩权的客体只能是具有财产内容的请求权,比如物权的请求权、债权请求权,如果是具有人身内容的请求权(如人格权请求权)则不得成为抗辩权的客体,因为在民法上对人身权的保护优于对财产权的保护,人身权请求权一旦产生,任何法律都不得附加条件对其行使给予限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抗辩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先履行抗辩权

可以举先履行抗辩权的事例么?

可以..举个简单的例子.如债权人甲要求债务人乙偿还欠款,债务人乙抗辩对甲没有债务,这就履行抗辩权.

法学大二,必须在大一打好法理学的基础上,学好民法,刑法等主干科目,我们现学商法,知识产权法等..法学科目,必须多看书本内容,结合法条,多去图书馆,上网查法律内容,我目前就是这样学的~~

解释一下抗辩权,举例子

抗辩权,广义上是指对抗请求权或否认他人的权利主张的权利,有的称为异议权;狭义上仅指对抗请求权的权利

举个例子,你21年前向朋友借了20万,为期一年,一年过去了,你没还钱,你朋友也没向你追,(可能是忘了或甚么原因吧,随便)就这样过了20年,20年后,他忽然向你追这20万的欠款,此时,由於我国法律规定民事时效最长为20年,那么,此时,即使你承认有借过他20万,也承认你没还过钱,但你也可以不还钱,原因就是你有时效抗辩权。就是说,这20万你已经欠了20年了,他向你追收欠款的权利,已经因为这20年的期间而被消灭了,他不能再向你追欠款了。

但是,如果他在第10年曾经向你追过欠款,而你还是没还,则要再过20年(也是30年了),他的追款时效才会被消灭..

何为抗辩权,请举出一个抗辩权的例子?

广义上的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而狭义的抗辩权则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行使其请求权时,义务人享有的拒绝其请求的权利。

关于合同履行中抗辩权的民商法

正确的作法是:

空调经销商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及时通知对方,宣布基于合同法68条的规定,中止履行合同。同时,注意保存好报纸上法院的强制执行通告,并在通知中要求对方提供担保。如果对方不能提供担保的,再通知其解除合同。

对于通知如何送给对方,最好采取书面的形式,一式两份,要求对方在其中一份上签收。如果对方拒不签收,建议公证送达,就是让公证员在场,并出具公证书,证明你方将中止履行的通知送达给了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