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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地区行政事业单位每年文明`档案、纪效、党建等五项奖2021年还有没有
2022-08-06 22:13  浏览:0

十堰地区行政事业单位每年文明`档案、纪效、党建等五项奖2021年已经没有了,在2020年6月25日起,湖北省停止发放五项奖,未发放的一律不准补发,因此现在是没有了。

十堰地区行政事业单位五项奖

五项奖励规定:公务人员做到遵守纪律,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模范作用突出的等。

公务员、公务员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忠于职守,积极工作,成绩显著的;遵守纪律,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模范作用突出的;

在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

为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做出突出贡献的,爱护公共财产,节约国家资财有突出成绩的;

防止或者消除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在抢险、救灾等特定环境中奋不顾身,做出贡献的;

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有功绩的;在对外交往中为国家争得荣誉和利益的,有其他突出功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