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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终奖将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个税(这类人税负将增加)
2022-02-16 19:30  浏览:2

中国网12月15日讯(记者 吴佳潼)2021年已进入尾声,勤恳工作了一年的“打工人”们,你们的年终奖发了吗?年终奖到手后,别忘了交税。从2022年1月1日开始,年终奖计税将迎来新变化。

2018年底,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其中对于全年一次性奖金等多项个税优惠政策进行明确。

《通知》明确,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按照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的计算方式单独计税即可。同时,也可以选择按照应纳税额=(年收入-减除费用-附加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税率-速算扣除数的计算方式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纳税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计税方式。

而根据《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单独计税方式不再执行。

对此,业内人士表示,《通知》中关于年终奖计税方式的新规定,主要影响中高收入者,明年起这类人年终奖税负会增加。而对于低收入者则不必过于担心,即使缴纳个税,绝大多数也适用于3%税率,与年终奖单独计税最低个税税率3%档次相同。由此可见,明年起年终奖优惠政策取消,不会对低收入群体有影响。

有纳税人提出,如果企业在2021年底前发放了年终奖,是否还能享受单独计税的年终奖政策。业内人士回应,国家税务总局2005年颁布的《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也就是说,如果企业2021年首次发放年终奖,则可以享受年终奖政策。但如果企业在2021年初为员工发放了2020年终奖,员工已享受了一次年终奖优惠政策,即便今年底提前发放2021年终奖,也不能再享受。